我院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推免工作,充分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过程中体现的综合全面、公平自主优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及《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西电教〔2014〕59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原则
1. 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推荐的原则。
2.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
3. 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坚持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
4. 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二、名额、类型及划分原则
2018年划分到我院的指标为:基本指标8名,考研率调节1名,共9名。
我院指标在学院不同专业的分配依据,按专业总人数、统考主干课程平均成绩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人数按加权比例(60%:40%)确定。今年,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获得指标6名;生物技术专业获得指标3名。
获得我校推免研究生指标并被录取的,由学生本人与所在学院签署书面协议,不得再参加本年度的毕业生双选会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放弃我校推免研究生指标的,由学生本人与所在学院签署书面协议,不再保留推免研究生的资格。
三、申请资格
除专项指标外,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1. 纳入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延长学制学生不具有推免资格。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本科前三年主干课程平均学分积成绩≥80或专业排名前2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6. 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50分。
四、组织与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组长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和学院专家教授代表组成。
2. 学院成立思想品德审核小组审核学生思想品德状况。组长由学院临时党委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院长、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年级辅导员担任。
五、报名申请时间
接收申请时间:9月14日下午17点,其它时间不受理。
接收申请地点:学院办公室G421。
特别注意:
1. 申请者填写《我院2019届本科生推免报名申请表》及《政治审查表》,并亲笔签名。
2. 申请者请同时提交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申请、依据及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3. 必须由申请者亲自并当面提交。
4. 必须当场在《我院2019届推荐免试报名申请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
5. 提交申请时,同时提交一份认真准备的自述,要求能够反映个人思想品德、基本素质和理想追求,1000字,A4双面打印。
六、排队方法
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综合成绩构成中的各项成绩。
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组成,其中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不超过10分。
(1)学业成绩由必修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构成,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综合素质能力认定范围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班级服务与社团活动等。详见第九部分。
七、公示及结果公布
学院将于9月15日10点公示排队情况,如有异议,务必于9月17日9点之前将书面意见交至辅导员处。
9月17日15点按公布名单提交《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到G421学院管学籍的老师处,并当场填写推免生数据库信息。
放弃我校推免研究生指标者需要填写《放弃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承诺书》,并亲笔签名。获得我校推免研究生指标者,需要填写《推荐免试保送攻读硕士学位决定与承诺书》,并亲笔签名。
八、特别强调
1. 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教务处。
2. 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教务处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进行公示。
3.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将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4. 被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 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2) 研究生入学前受到处分;
(3)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4) 取得免试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因故休学或停学的。
5. 学校特殊人才培养计划、获得特殊荣誉或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及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计划、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计划等按相关推免规定执行。
6. 请申请者仔细评估、审慎决策,务必认真填写申请表。
7. 建议具有申请资格的同学积极报名。
九、反映问题或举报
如有问题可向辅导员和学院办公室咨询和反映。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提交至G421室,电话:81891070(成绩、排队、资格)。
十、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标准
国家级学生标兵:2分/年;
国家级优秀学生:1分/年;
省部级学生标兵:1分/年;
省部级优秀学生:0.8分/年;
校级学生标兵:0.4分/年;
校级优秀学生:0.2分/年;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0.2分/年;
校级优秀党员:0.2分/年;
校级优秀团员:0.2分/年;
校级优秀团干:0.2分/年;
获国家级优秀班集体的主要班干部(三名)各加1.6分;
获省部级优秀班集体的主要班干部(三名)各加1.2分;
获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五四红旗支部的主要班团干部(三名)各加0.2分;
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三):2分/1.8分/1.6分/项;
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三):1.6分/1.4分/1.2分/项;
学科竞赛国家级三等奖(排名前三):1.2分/1.0分/0.8分/项;
学科竞赛国家级优秀奖(排名前三):0.8分/0.6分/0.4分/项;
学科竞赛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1.6分/1.4分/1.2分/项;
学科竞赛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三):1.2分/1.0分/0.8分/项;
学科竞赛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三):0.8分/0.7分/0.6分/项;
学科竞赛省部级优秀奖(排名前三):0.6分/0.5分/0.4分/项;
学科竞赛校级特等奖(排名前三):0.8分/0.7分/0.6分/项;
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排名前三):0.6分/0.5分/0.4分/项;
学科竞赛校级二等奖(排名前三):0.4分/0.3分/0.2分/项;
学科竞赛校级三等奖(排名前三):0.3分/0.2分/0.1分/项;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成绩第一名项目组:2/1.8/1.6分;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成绩第二名项目组:1.6/1.4/1.2分;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成绩第三至五名项目组:1.4/1.2/1分;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成绩第六至九名项目组:1.2/1/0.8分;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优秀组:1/0.8/0.6分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格组:0.8/0.6/0.4分
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优秀组:0.5/0.4/0.3分;
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格组:0.4/0.3/0.2分
按JCR大区划分,一区论文(排名前三):2分/1.6分/1.2分/篇
按JCR大区划分,二区论文(排名前三):1.6分/1.2分/0.8分/篇
按JCR大区划分,三区/四区论文(排名前三):0.8分/0.6分/0.4分/篇
EI期刊/核心期刊(排名前三): 0.4分/0.3分/0.2分/项
授权发明专利(前二):0.8分/0.6分/项
其他课外科技竞赛的获奖者,文艺、体育等重大活动的组织者和获奖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工作小组讨论认定计分。
附加分项目及支撑材料由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提供,不提供者视为放弃。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附加分仅取最高分;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分,不同论文得分可以累加。
学科竞赛包括如互联网+、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机械设计竞赛、挑战杯竞赛、创业大赛、IC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大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西电教〔2013〕261号)文件中所列的竞赛。
期刊论文的认定以公开发表或者未发表但有录用证明为依据,录用证明必须有编辑部的正式函件明确说明该论文已被录用,经修改后方能发表的论文不得参评;会议论文的认定以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为准;三大科技文献检索系统(SCI、EI和CPCI)检索的文章必须提供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学术论文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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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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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