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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2015级)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及对盲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 22:22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关于2019年(2015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字〔2019〕94号)安排,学校于5月14日至5月17日组织了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本次盲审共有56位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现将盲审结果及后期注意事项予以公布。

依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相关文件精神,《盲审意见书》和《修改说明书》等修改信息装订在论文的最后页。

需“大量修改”及“重做”的论文要求如下:

1.判定“大量修改”的论文,各学院应在正式答辩前,组织由教学院长、校督导、校盲审专家等参与的复审工作(人数不少于3人),复审情况及结果需有文字记录,参与专家需统一会签。通过院系组织的复审后,学生方可参加正常答辩,如复审不合格,则该生依照“重做”要求对待。

2.判定“重做”的论文,验收答辩工作将延期进行。

3.盲审专家组意见将发学生。

说明:1、答辩需要全程录音录像;

2、学生查重入口已经开放,在教务系统-毕业设计模块中上传论文最终稿后,即可看到查重按钮,一键式查重,每位学生仅2次机会;

3、学生上传完成全部材料后,老师方可录入成绩。

附件:1.2019年(2015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

2.2019年各学院盲审数据分析统计表

3.修改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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